東莞首部地方法規將會鎖定城市管理領域
8月10日,東莞市立法工作第一次會議召開,會議公布今年首批3件地方立法項目,首部法規將鎖定城市管理領域。《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草案)》 將于9月底前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另外2件立法項目分別是《東莞市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草案)》和《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草 案)》。
會議還向新任命的東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委員頒發任命書,向立法咨詢與評估專家頒發聘任書。
市委副書記、市長袁寶成為東莞市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咨詢服務基地授牌。
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甄瑞潮主持。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牧,市領導李毓全、姚康、鄧志廣、張
9項目納入年度立法
會上,常務副市長張科介紹了立法項目的出爐過程。
4月上旬,按市政府的部署,市法制局組織市住建局、規劃局、環保局、城管局、文廣新局等17個部門召開工作座談會,收集整理了市城管局、環保局、交 通局等6個部門在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領域提出的13個立法項目意向,并梳理出立法條件相對成熟、迫切需要通過地方立法予以規范和調整的首批立法項目 4個。
5月底,市法制局向市直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社會公眾公開征集2015—2016年度立法項目,共收到立法建議項目62件。通過對申報項目 進行評估、篩選,形成《東莞市人民政府2015—2016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計劃》(稿),納入年度立法項目9項,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4件 和政府規章5件。
預備項目要積極推進
張科說,對于已納入立法計劃審議項目的,原則上必須在2015—2016年度內完成,不能按時完成的要向市政府提交書面報告,預備項目要積極推進,盡快組織人員進行調研、論證。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滿堂在會議上說,東莞市首部法規草案將于下月底前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余兩件市人大常委會視情況安排在2016年審議。對 于《東莞市人大常委會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度立法項目計劃》中《立法意向項目統計表》其余意向項目,將由市人大常委會今年下半年組織調研、論證, 再作出合理的安排。
推進立法工作
東莞都做了啥
重新設定法制委員會工作職能
東莞市為推進立法工作還做了不少準備。
李滿堂介紹,在硬件建設方面,市委批準成立了專門負責統一審議地方性法規的市人大法制委員會;擴編了法制工委,內設辦公室兼備案審查科、法規科,并重新設定法制工作委員會的工作職能;增設了內司工委,把原法制工委承擔的內務司法工作職能劃至內司工委。
成立數百人組成的專家和人才庫
在立法隊伍建設方面,市人大常委會參照省人大常委會及有立法權兄弟市的做法,按照專業門類健全、知識結構合理、人員規模適度的原則,成立由33名專家組成的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與評估專家庫。
其中立法顧問包括來自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局、司法局、檢察院、法院的有關負責人,黨校、東莞理工學院的負責人,以及市律師協會的負責人;綜合類專家包括國土、水務、城建、農業、環保、保險、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媒體等領域的專業人士。
市人大常委會還對全市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法律人才進行調查摸底,建立了具有527人的東莞市立法人才儲備庫。
搭建立法研究評估與咨詢服務基地
7月24日,市人大常委會與東莞理工學院簽訂《東莞市人大常委會與東莞理工學院合作成立東莞市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咨詢服務基地合作協議書》,雙方將 逐步建立完善立法基地參與立法的機制制度,就合作范圍、項目委托、成果運用等事項進行細致嚴格的規范,為立法基地參與立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東莞理工學院將盡快組建研究評估與咨詢服務團隊,吸納一批理論水平高、責任心強的研究人員參與到團隊中來,為東莞市立法工作提供持久有力的智力支撐。
解決“立法部門化”問題
李滿堂表示,要充分利用好立法基地和立法專家在立法中的智力優勢、人才優勢和平臺優勢,為東莞市的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詢服務,提高立法民主化、科學化水平,解決好“立法部門化”、“部門利益化法制化”等問題。
李滿堂還說,市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法規草案時,將廣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見,邀請他們參與調研、論證、聽政等立法活動,發揮人大代表密切聯系群眾、反映社情民意的作用,使審議工作更“接地氣”,努力實現開門立法。
數讀
首批地方立法項目3件
《東莞市人民政府2015—2016年度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計劃》(稿)中,共有9個項目納入年度立法,包括地方性法規草案4件和政府規章5件。
4件
地方性法規草案
■審議項目3件
●擬由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起草的《東莞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草案)》
●市環保局起草的《東莞市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生態文明促進條例(草案)》
●《東莞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草案)》
■預備項目1件
●擬由市水務局起草的
《東莞市水土
保持條例(草案)》
5件
政府規章
■審議項目1件
●擬由市交通運輸局起草的《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草案)》
■預備項目4件
●擬由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起草的《東莞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草案)》
●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起草的《東莞市燃氣管理辦法(草案)》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起草的《東莞市公共圖書館管理辦法(草案)》
●市公安消防支隊起草的《東莞市消防栓管理規定(草案)》
■聲音
袁寶成:
立東莞特色良法
防止“貪大求全”
會上,袁寶成受市委書記徐建華委托,代表市委就進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發表意見。他提出,要結合東莞實際,高標準、高效率制定一批符合東莞實際、富有東莞特色的良法,確保每一部法規可執行、易操作、真管用,防止立法貪大求全、華而不實。
環保方面可做文章
袁寶成說,要充分把握獲得地方立法權的重大機遇,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立法工作。首先,地方立法權是東莞市多年爭取、孜孜以求的重大制度紅 利,必須緊緊抓住機會、有所作為。其次,地方立法權是東莞市推進改革發展、依法治市的重要工具,必須用好用足、良法善治。第三,地方立法是破解一些深層次 矛盾和現實問題的有效手段,必須做好文章、逐一突破。他舉了深圳的成功例子,深圳1992年獲得立法權后,通過用好地方立法權,相繼出臺了200多部地方 性法規和250多項政府規章,極大地推動了深圳的改革發展。
他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前提下,東莞可從地方層面做文章。例如,水鄉地區污染企業的退出機制,未來可通過制度規定下來,對于不符 合《環保法》、污染環境、整治還不達標的污染企業,或可通過立法強行關閉,不能因為一個企業影響了生態,影響了人民群眾的健康。
提倡立法小而精小而實
袁寶成強調,要高標準、高效率制定一批符合東莞實際、富有東莞特色的良法,推動立法工作開好局、起好步。要圍繞全市發展大局,加快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重點領域的立法步伐。
他特別說,在歷史文化保護方面,將來可以通過立法把可園、蠔崗遺址等保護起來。
要緊密結合東莞實際,制定出真正具有符合實際和地方特色的法規條文。袁寶成說,市政府職能部門、人大職能部門要真正的從政府的角度,認真地考慮政府部門面臨社會管理中無法可依、有法不依的問題。
他還提出,要減少綜合性立法,注重“小而精”“小而實”,把注意力更多地轉移到各個領域的一些具體問題上來,以解決問題為導向,使地方立法更具現實 針對性。要在搞好配套性、實施性立法的同時,積極推進自主性、創制性立法,堅持立改廢相結合,通過立法及時解決改革發展中的實際問題。
盡可能全面征求意見
袁寶成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一要堅持市委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二要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三要形成地方立法工作的合力,特別不要搞部門立法和條塊立法。
“人大的立法和監督,可比擬成‘鳥之雙翼’,一個不能少。光有立法不監督,立法沒有生命力。”袁寶成認為,人大兩手都要硬,做到立法監督并重。
他還要求,每一個立法,要盡可能征求到所有政府職能部門的意見,盡可能征求鎮街的意見,同時要盡可能征求立法規定的主體和行政相對人、企業的意見,征求盡可能全面,立法才有可能形成合力。
他表示,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確保立法的質量和效率。并指出,政府職能部門在立法當中,一定做好立法計劃草案調研,同時要盡可能聽取廣大人民 群眾、企業的意見,千萬不能關門立法。“關門立法肯定沒有生命力,甚至有可能發生不科學、不民主的現象,法律執行不了就等于自己給自己打耳光。”
袁寶成還表示,政府部門要有義不容辭配合的責任,按照人大的要求做好配合的工作,真正形成一個立法合力、立法向心力,不要形成立法的離心力。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