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檢測網絡或將全面鋪設:大數據是關鍵
環境觀察員
本報記者 曹方超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做出了全面規劃和部署。
《方案》明確,到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全覆蓋,各級各類監測數據系統互聯共享,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顯提升,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初步建成陸海統籌、天地一體、上下協同、信息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生態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的基礎,同時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一直受到國家層面的高度關注。此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就強調,要利用衛星遙感等技術手段,對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狀況開展全天候監測,健全覆蓋所有資源環境要素的監測網絡體系。 《環境保護法》也要求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監測規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監測網絡,統一規劃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站(點)的設置,建立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加強對環境監測的管理。
覆蓋要素仍需進一步擴大
而隨著對環境監測關注的逐步深入,其存在的問題也愈發受到人們的重視。環保部在對《方案》的公開解讀中指出,當前我國生態環境監測事業發展還存在網絡范圍和要素覆蓋不全,建設規劃、標準規范與信息發布不統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監測與監管結合不緊密,監測數據質量有待提高等突出問題,難以滿足生態文明建設需要。為此,必須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改革,緊緊圍繞影響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的突出問題,強化監測質量監管。
那么,究竟還有哪些要素需要覆蓋,環境監測網絡要測什么?對此,中國氣候傳播項目中心副主任李玉潔曾公開指出,傳統的環境監測主要是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物監測,比如對空氣、水質、土壤的監測,對污染源和排污者行為的監測,這是老百姓最為關注的內容,必然也是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工作的重中之重。
針對要素覆蓋問題,《方案》也明確,環境保護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整合優化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建設涵蓋大氣、水、土壤、噪聲、輻射等要素。同時,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依法開展監督性監測,組織開展面源、移動源等監測與統計工作。
此外,李玉潔還進一步建議,生態環境監測不能只偏重環境監測,還有更大的生態系統需要監測,比如宏觀生態系統的類型和分布、生物多樣性群落監測、生物個體以及生態影響類建設項目等,這些都應該是整體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技術、人才雙供力
除了監測要素外,監測能力如何進一步提高也是整體環境監測網絡工作的重點所在。
記者認為,對于監測能力優化而言,首先需要重視的就是監測技術的改善。對此,《方案》強調,要推進環境監測新技術和新方法研究,健全生態環境監測技術體系,促進和鼓勵高科技產品與技術手段在環境監測領域的推廣應用。重點加強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監測數據質量控制、衛星和無人機遙感監測、環境應急監測、核與輻射監測等能力建設。
其次,環境監測網絡的構建離不開人才隊伍的建設。調查顯示,人才隊伍建設一直是環境監測的軟肋,盡管我們國家現有監測人員近6萬名,但監測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的現象嚴重,專業性人才短缺,尤其是新興專業性、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更為緊缺。為此《方案》也表明,要加快實施生態環境保護人才發展相關規劃,不斷提高監測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水平,研究制定環境監測機構編制標準,加強環境監測隊伍建設。
數據共享與監管是關鍵
此外,數據共享機制也需進一步完善,記者梳理發現,我國的環境監測工作開始于上世紀70年代中期,到1980年,環境保護部門已建成350多個各級環境監測站。全國各相關部門和行業在各領域均開展了環境監測工作,并初步形成了早期的全國環境監測體系。
但是,由于缺乏統一的規劃設計,加上部門隔閡和數據壁壘,導致監測信息和監測數據共享程度低,信息發布渠道過多。
對此,《方案》指出,未來將建立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集成共享機制。各級環境保護部門以及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等部門和單位獲取的環境質量、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數據要實現有效集成、互聯共享。
同時還需構建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加快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傳輸網絡與大數據平臺建設,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資源開發與應用,開展大數據關聯分析,為生態環境保護決策、管理和執法提供數據支持。
而除了共享問題外,數據造假現象也尤其為人們所詬病,更成為困擾政府和行業的大問題。業內人士指出,造假可能來源于污染源企業,也有可能是地方政府出于環境保護壓力和政績考核而做出的極端舉動。
為解決這一問題,《方案》提出要明確生態環境監測事權。各級環境保護部門主要承擔生態環境質量監測、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等職能。環境保護部適度上收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事權,客觀評價全國生態環境質量總體狀況。
同時還需積極培育生態環境監測市場,鼓勵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參與排污單位污染源自行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等環境監測活動,并在基礎公益性監測領域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
然而新的問題也接踵而至,盡管社會化監測開展后,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監測可以一定程度避免企業造假。但是,由于排污企業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是買賣關系,后者在這種關系中非常被動。針對此類問題,業內人士建議應搭建類似“淘寶網”的環境監測交易平臺,對于買賣雙方合謀進行數據造假,平臺可根據買方的評價及作為監管機構對賣方的監督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監管機構也可通過實驗室室間比對、提高行業門檻、抽檢等多種方式,對檢測機構的監測能力、質量管理等進行監管。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