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水資源管理與保護 水利部有關負責人解讀《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動指南,水利部門高度重視,積極參與編制工作。《水十條》中多處涉及水資源管理與保護任務,特別是第三條‘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闡明了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要求,把用水總量控制、提高用水效率、科學保護水資源作為重要內容。”水利部水資源司副司長陳明解讀《水十條》時說。
對于《水十條》的突出特點,陳明說,一是要發揮環境保護區域督查派出機構和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作用,健全跨部門、區域、流域、海域水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二是強化水陸統籌管理,《水十條》在重點強調全面控制污染源管理的同時,更加注重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提出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控地下水超采,控制用水總量,加強工業、城鎮和農業節水工作,加強江河湖庫水量調度管理,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管理;三是建立系統治理的格局,多措并舉,建立了從源頭到末端全覆蓋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體系;四是形成協力治污的局面,強調充分發揮各部門以及社會各方面的作用,明確責任,強化監管,共同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五是突出執法監督作用,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堅持落實各方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堅持全民參與,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
“《水十條》中由水利部門牽頭的任務有9項,參與的工作有35項,任務十分艱巨。下一步,水利部將重點圍繞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全力做好《水十條》的貫徹落實,提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為河湖水質盡快改善作出貢獻。”陳明說。
對于水利部門如何落實《水十條》工作要求,陳明表示:“要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和考核,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到2020年,全國用水總量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嚴控地下水超采,嚴格控制開采深層承壓水,未經批準的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一律予以關閉;建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水耗指標等用水效率評估體系,把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
陳明說:“發展農業節水,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到2020年,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基本完成,全國節水灌溉工程面積達到7億畝左右,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5以上。在缺水地區試行退地減水,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問題較嚴重,且農業用水比重較大的省區要適當減少用水量較大的農作物種植面積,改種耐旱作物和經濟林;2018年底前,對3300萬畝灌溉面積實施綜合治理,退減水量37億立方米以上。”
本文來源:農民日報